应市商务委有关工作要求,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加强管理,现对发卡经营者(包括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)进行排查摸底。
请发卡经营者(包括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)认真查看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告知书》,填写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登记表》并敲章或签字,于7月12日前将此纸质登记表邮寄至嘉定区平城路811号304室,袁小姐收,69539087。
附件一: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pdf
附件二: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.docx
附件三: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告知书.docx
附件四: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登记表.doc